機動車申請轉移登記需提交的憑證有哪些
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,問題編號為1113008的網友留言反映:我本人的車,被人過戶,沒有經過本人同意,沒有本人授權,沒有本人的身份證明信息。車管所說是正常情況,派出所說管不著。請問這種違法情況,就沒有有關部門給予處理嗎?
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此回復:您好,來信收悉。煙臺市車管所信息中心工作人員。通過車管所業(yè)務咨詢電話0535-6297611與訴求人聯系,就訴求人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24號令《機動車登記規(guī)定》第三節(jié)第十九條申請轉移登記的,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,交驗機動車,并提交以下證明、憑證:(一)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;(二)機動車所有人有權轉移的證明、憑證;(三)機動車登記證書;(四)機動車行駛證。特此回復,感謝您對交警民意工作的關心和支持。
初審:于虹萱
復審:宋君
終審:孫玲姿
復審:宋君
終審:孫玲姿